逻辑依据一:生存优先与物质决定论
这是最根本的出发点。
· 人类首先要解决吃穿住行,才能从事其他活动。这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一个社会如何解决这些物质生活问题,即它的生产方式,构成了整个社会最基础、最决定性的层面。
· 经济基础(生产、交换、消费的方式)不是人们随心所欲选择的,而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比如,有了蒸汽机才能发展出工厂制度,而不可能在石器时代就出现全球化的金融市场。
· 因此,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是第一性的、基础的,而建立在其之上的政治、法律、思想等都是第二性的、派生的。
逻辑依据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上述物质决定论在社会领域的具体化。
· “社会存在” 主要指社会的物质生活过程,核心就是经济基础。
· “社会意识” 指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包括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观点,而这些观点的集合,恰恰构成了一个时代主导性的 “人性”观念。
· 逻辑在于:人们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他们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是奴隶主还是奴隶,是资本家还是工人),直接决定了他们的利益、需求和经验。这些物质性的利益和经验,会塑造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和思考问题的基本框架。
· 举例:一个封建地主会认为“地租是天经地义的”,他的“仁爱”观念可能局限于对佃户的“怜悯”;而一个现代资本家则信奉“契约自由”和“利润最大化”,他的“公正”观念是基于资本逻辑的。他们的“人性”表现和价值排序,深深植根于各自的经济地位。
逻辑依据三:上层建筑的功能是维护和服务于经济基础
· 上层建筑不是凭空出现或为了自身而存在的。它的根本功能是论证、保护、巩固产生它的那个经济基础。
· 国家、法律用强制力保护特定的所有制和分配关系。
· 道德、哲学、宗教、艺术等意识形态,则通过说服、教化和熏陶,让社会成员从内心认同现存的经济秩序是“合理的”、“自然的”、“道德的”。
· “人性的构筑”正是这个意识形态功能的核心部分。一个社会通过家庭、学校、媒体等各种渠道,将符合其经济基础要求的价值观、行为规范和情感模式内化到每个个体心中,使之成为被社会普遍认可和践行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