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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明朝人介绍明朝是怎么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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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问井田可复,既得闻命矣。若夫定税则如何而后可?
曰: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何谓积累莫返之害?
三代之贡、助、彻,止税田土而已。魏晋有户、调之名,有田者出租赋,有户者出布帛,田之外复有户矣。唐初立租、庸、调之法,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缯纩布麻,户之外复有丁矣。杨炎变为两税,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虽租、庸、调之名浑然不见,其实并庸、调而入于租也。相沿至宋,未尝减庸、调于租内,而复敛丁身钱米。后世安之,谓两税,租也,丁身,庸、调也,岂知其为重出之赋乎?
使庸、调之名不去,何至是耶!故杨炎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有明两税,丁口而外,有力差,有银差,盖十年而一值。


IP属地:四川1楼2025-09-26 01:29回复
    嘉靖末行一条鞭法,通府州县十岁中夏税、秋粮、存留、起运之额,均徭、里甲、土贡、顾募、加银之例,一条总徵之,使一年而出者分为十年,及至所值之年一如余年,是银、力二差又并入于两税也;未几而里甲之值年者,杂役仍复纷然。其后又安之,谓条鞭,两税也:杂役,值年之差也,岂知其为重出之差乎?使银差、力差之名不去,何至是耶!故条鞭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於後世者大矣。
    万历间,旧饷五百万,其末年加新饷九百万,崇祯间又增练饷七百三十万,倪元璐为户部,合三饷为一,是新饷、练饷又并入于两税也。至今日以为两税固然,岂知其所以亡天下者之在斯乎?使练饷、新饷之名不改,或者顾名而思义,未可知也。此又元璐不学无术之过也。嗟乎!税额之积累至此,民之得有其生也亦无几矣。
    今欲定税,须反积累以前而为之制。援田于民,以什一为则;未授之田,以二十一为则。其户口则以为出兵养兵之赋,国用自无不足,又何事於暴税乎!


    IP属地:四川2楼2025-09-26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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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2 05: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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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所税非所出之害?古者任土作贡,虽诸侯而不忍强之以其地之所无,况於小民乎!故赋谷米,田之所自出也;赋布帛,丁之所自为也。其有纳钱者,后世随民所便,布一匹,直钱一千,输官听为九百。布直六百,输官听为五百,比之民间,反从降落。是钱之在赋,但与布帛通融而已。其田土之赋谷米,汉、唐以前未之有改也。及杨炎以户口之赋并归田土,于是布帛之折于钱者与谷米相乱,亦遂不知钱之非田赋矣。
      宋隆兴二年,诏温、台、徽不通水路,其二税物帛,许依折法以银折输。盖当时银价低下,其许以折物帛者,亦随民所便也。然按熙宁税额,两税之赋银者六万一百三十七两而已,而又谷贱之时常平就籴,故虽赋银,亦不至於甚困。
      有明自漕粮而外,尽数折银。不特折钱之布帛为银,而历代相仍不折之谷米,亦无不为银矣;不特谷米不听上纳,即欲以钱准银,亦有所不能矣。夫以钱为赋,陆赞尚曰“所供非所业,所业非所供”,以为不可,而况以银为赋乎!天下之银既竭,凶年田之所出不足以上供;丰年田之所出足以上供,折而为银,则仍不足以上供也,无乃使民岁岁皆凶年乎?天与民以丰年而上复夺之,是有天下者之以斯民为雔也。


      IP属地:四川3楼2025-09-26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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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则圣王者而有天下,其必任土所宜,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斯民庶不至困瘁尔!
        何谓田土无等第之害?《周礼》大司徒,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是九则定赋之外,先王又细为之等第也。今民间田士之价,悬殊不啻二十倍,而有司之征收,画以一则,至使不毛之地岁抱空租,亦有岁岁耕种,而所出之息不偿牛种。小民但知其为瘠土,向若如古法休一岁、二岁,未始非沃土矣。官府之催科不暇,虽欲易之,恶得而易之?何怪夫土力之日竭乎!吾见有百亩之田而不足当数十亩之用者,是不易之为害也。
        今丈量天下田土,其上者依方田之法,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中者以四百八十步为一亩,下者以七百二十步为一亩,再酌之于三百六十步、六百步为亩,分之五等。
        鱼鳞册字号,一号以一亩准之,不得赘以奇零,如数亩而同一区者不妨数号,一亩而分数区者不妨一号。使田土之等第,不在税额之重轻而在丈量之广狭,则不齐者从而齐矣。是故田之中、下者,得更番而作,以收上田之利。加其力有余也而悉耕之,彼二亩三亩之入,与上田一亩较量多寡,亦无不可也。


        IP属地:四川4楼2025-09-26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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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


          IP属地:四川5楼2025-09-26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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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初,明遗老们的总结无非就是明亡于粗疏。就是说基层纯丢给民间自治了,没有政府干预。所以吸取了这个教训,代清的汛塘,直接都弄到乡镇上了。
            这个看法是有一定道理,但本质上还是老朱没文化小农思想太重;别人历代重农抑商,那也都是说一套做一套。结果他倒好,照搬蒙古人的四等人制度用到这来了。完全忽视商人群体的利益诉求是其一,不管本心如何匠户制度实质上导致了工匠也被打压,还有军户制度本意应该是好的结果后面军户都搞成农奴了。国之四维:士农工商,士从来跟皇帝不是一条心,其它三个都被制度搞得上不了台面(本来勋贵还能顶点事,结果后面朱老四也被忽悠又是防外戚;在来了个土木堡的)。这种情况下你说他皇权被文官架空,那你连一个政治同盟都没不搞你搞谁?
            不管哪个政权;总要有一群核心统治力量的,自秦以来这条路线就很明晰:就是依赖军功封爵的良家子(封爵后形成军事贵族)。哪个朝代没有做好这件事儿,你就看它统治稳不稳吧。司马家什么德行,大送什么德行;明摆在那里不是。
            权力的核心本质就是绝对暴力,毛爷爷说的好枪杆子里出政权;抓不住枪杆子,维护不了生产枪杆子的群体的利益。不亡国还留着过年么?


            6楼2025-09-2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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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你说赋税这个事情:从租庸调改两税制,到方田均税法和免役钱,再到一条鞭法,再到所谓的“永不加赋”,“摊丁入亩”实质是什么?实质是由于兼并,导致收税的黄册和实际对不上了以后,就只能搞“摊丁入亩”把无法按册对应收的丁税摊到土地税(农税)中去;然后改朝换代以后,再前朝已经摊过丁税的基础上,再收丁税;再兼并再摊丁入亩,一圈圈循环。所以农民负担越来越重,帝国收入越来越低。兼并是根本因素,吏治是核心原因。所以才有“人心惟危”。
              解释一下吏治的问题;官是流官,吏是胥吏;而胥吏往往是血缘传递的。啥叫封建社会,这就是了;虽然这些“临时工"没有正经的政治地位,但基层权力被这个群体牢牢掌握,世代不移,改朝换代都不影响。古代收税其实都是定额包税制;由于儒家能力的问题,立国之初:100个人100亩地交多少税,合情合理算的明白清楚。到了王朝中期,这就一笔糊涂账了,但是不管实情如何;儒官们收税还是要按100人100亩来交这就是孔教“君子”们的水平了。
              吏治,实际上勉强能治官,根本治不了“吏”;所以,税制改革的办法再好,到了下面都会被念歪:或者搭车收税,或者商官勾结(利用信息差买卖粮食)等等。王安石也好、张居正也好;都是死在这上面了。


              7楼2025-09-26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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