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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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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办发〔2010〕16号
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对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我县《关于对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对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
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和改善民生,体现党和政府对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的关心,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对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发放范围
凡年满60周岁,2003年1月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为农村居民,到2010年1月仍健在的。
今后达到上述规定年龄(年满60周岁)的此类人员,从到龄的下一月起享受养老补助。
二、执行时间
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执行标准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给养老补助。养老补助分基础养
   -2-
老金和工龄补助两部分,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执行;工龄补助按每满一年月发放6元标准执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详细http://www.huaxian.gov.cn/html/20103/n88451422.html



1楼2011-02-21 22:00回复
    其实 高层是关心他们的  
    民办代课教师网欢迎您!! 今天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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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11-02-2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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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8 17: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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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心声
            我们是从事教育事业多年的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以下通称民办教师)昔日功臣,现陷入了养老和生活的难题,我们多年的奔走和呼吁都没能得到解决。
            在国家经济困难,师资缺乏的年代,我们承担起了教书育人的重任,担负着与公办教师相同甚至更多的教学任务,我们每天8小时的任课,晚上还要备课,写教案,批改作业,每天都要忙到深夜,当时只给较低的工分待遇,我们为教育事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默默无闻的工作着,在我们的辛勤耕耘下,一批又一批的学生走上了社会的各个岗位,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在解决中国的教育断层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后来,因教师减员等原因离开了教育岗位,当时教育部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偿。而我们这些当年耕耘在三尺讲台上,把青春年华贡献给国家教育事业的民办教师现已被人们遗忘,因长期受粉笔末的刺激,有的患上了急慢性鼻炎,咽炎等职业病,为教育工作积劳成疾,如今有的已步入老年,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有的体弱多病,没有经济来源,尤其是沿海地区这些人既没船又没地,更没有其他特长,今后的生计养老都成为了难题


      3楼2011-02-21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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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说教育局有新文件了
        关于老民师和代课教师的


        4楼2011-08-05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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