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绝大多数省份的招生统一化,即全国统一招生,但不统一试卷,统一计分
2.将分数进行赋分制。
全省前1/10000→750分
万分之一~万分之二→748分
万分之二~万分之三→746分
万分之三~万分之四→744分
顺沿至万分之九~千分之一→730分
1~1.2‰→729分
1.2~1.4→728分
依此4.98~5.00%→585分
随后5~5.08%→584分
以85分(45%)为本科底分,
以后每0.6470588%降1分,直至0分。
四舍五入计分,来分割全国招生人数与专业,保证每省绝对公平。
2.将分数进行赋分制。
全省前1/10000→750分
万分之一~万分之二→748分
万分之二~万分之三→746分
万分之三~万分之四→744分
顺沿至万分之九~千分之一→730分
1~1.2‰→729分
1.2~1.4→728分
依此4.98~5.00%→585分
随后5~5.08%→584分
以85分(45%)为本科底分,
以后每0.6470588%降1分,直至0分。
四舍五入计分,来分割全国招生人数与专业,保证每省绝对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