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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武都城区停车收费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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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都市区内实行停车收费,对街道乱停乱放车辆从一定程度上有着规范和制约作用,但是这个停车费该不该收?用应该由谁来收?查了好多法律法规和政策资料都没有找到依据,找到的所有资料都告诉我一个字——不!!!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市区、城区道路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其土地所有权毫无疑问当属国家所有,公共道路按照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在公共道路上停车收费,就好比你拿别人家的房子出租牟利一样,是无本万利的买卖,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在国家的公共道路上设置停车收费项目。
     物权法关于所有权的规定,拥有所有权才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只能由国资委来行使所有者权益,而目前对于武都占道设置停车位并收费的行为是否受到了国资委没有授权?
    占用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次干道设立停车位置,是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如果国家一定要收费那也该属于国家行政性收费,是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而且要出具的应当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而不是现在开元公司出具的“手撕车票”涂改的停车发票。你“开元”一个普通的汽车销售租赁公司,有何特权,占着社会公共资源,行使国家收费权!!!
     车主作为普通公民,纳税修建了道路,买车缴纳了附加的费用,油中也含有了道路使用的费用,绝对不可能有立法机关允许再重复第四次收取车主用道路的费用。
     再说,这个停车费是什么费?停车位置费?停车管理费?如果是停车位置费,是否有违法重复征收的嫌疑?因为我们缴纳了养路费以及车船使用税以后,不论是在道路上行驶或者停车,都不应该再被重复收费,毕竟路边停车也属于在道路范围内。如果是管理费,就更加难以理解了,行政机关运行所需费用来源是国家拨付的工作经费来支持的,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行政部门不能拿它搞经营,莫非政府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管理还要收费?难道国家不给这些部门发工资? 更何况是开元公司在搞着经营性收费!是谁给他的授权?给他授权的人如果不是国资委,那么在这共产党的天下还有谁有这个能耐同意开元这么搞?
     还有,停车费到底收到了哪里?开元公司还是政府?亦或是几家分而取之?如果不知这样,那么这笔钱最后用在了哪里?是否财政专户专用,是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开元公司是否经过审批\备案,他们是否能够给我们广大的群众出示审批备案手续和号码?也叫我们广大的群众看看这是那个单位在依据国家的哪一部法律依据做出了如此审批、批复!陇南这块弹丸之地是否还归共产党管!
     自己的利益要靠自己维护,违法行为不能纵容!如果您不关心自己的利益,他们将会更加有恃无恐,会继续在其他方面侵蚀您的合法利益。每次的停车费不多,但再少也是我们辛苦挣来的啊。
    我们广大的司机和车主朋友们,如果开元公司在你家院子里放一名收费员对你的车辆停放进行收费,那样你们也会交费吗?所以说,你们完全有理由对开元公司的收费行为说——不!!!


1楼2011-02-21 04: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