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一客户电话,又被刁难了。
是台湾首富屈居前五名其中之一的子公司,设立在上海。与我对应窗口是欧阳XX。与我们公司合作有一年。最近正在为签订合约忙碌着。上周欧阳XX通知我去拿合约书再续签,借助驻场人员帮忙,由同事带回。且在前两天同事已从欧阳XX那边领取到,顺便把发票也带回(被欧阳XX无情退票)告知立账本月,发票作废处理!做财务的都知道,普通增值税发票有效期为180天,欧阳XX一定要我作废重新开,处处为难。刚她电话告知,合约书什么时候来领取?说我忘事,要不要给我请个特助?额,说话处处刻薄,我给驻场同事二次电话确认,让他看清楚是否是合约书,是否是从欧阳XX手上拿到的?结果是肯定的。一个说从欧阳XX手上拿到合约,一个说怎么还不来拿?真让人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