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走在街上会被人海淹没找不到的孩子,但却偏偏喜欢上了太阳。他会发光,让人挪不开眼。我喜欢他的小虎牙和浅浅的猫纹,因为只有在笑的时候他才会露出来。我喜欢他的眼睛,让人看一眼便无法忘记。想起他的样子就莫名其妙的心跳加速,就连想起他的声音也是。我收集他的海报,CD,手表买和他同款的衣服。梦想着可以去重庆,可以和他邂逅,梦中梦过无数次。QQ皮肤,电脑壁纸都是他,我爱他。看他第一次训练低血糖坐在角落喝糖水,不知道哭了多长时间。看他们得奖,他却把花环递给小源把奖杯递给千玺就觉得他好暖心好暖心。看见在机场里他怕小源和千玺走丢便紧紧护着他们给他们开路,就觉得他好值得依靠。看见他上快本因为误会别人作弊慌张的叫何老师的样子就觉得他好萌好可爱好可爱。爱上太阳,即使不可能,我也真的愿意一辈子都飞蛾扑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