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7日,辽源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举报违法犯罪和安全隐患线索奖励办法》,该办法按照“举报必查,查实必奖”的原则,用部分见义勇为基金奖励举报线索群众,以此增强市民群众的见义勇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治安环境。
2月18日,《奖励办法》出台后,市公安局按照“一案一奖、一事一奖”的原则,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通过群众举报及参与,共破获7起案件,其中强奸杀人案件1起,抢劫案件1起,扒窃案件3起,盗窃案件2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其中,群众直接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3人,协助**抓获1人,提供线索抓获3人。
目前,市公安局已经将第一批奖金38000元全部发放到了7名举报人手中
2011-2-21 19: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