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不同寻常的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系搬家公司司机,被害人王某雇佣其帮助搬家。李某在搬运家具过程中,将王某放置在床头的金戒指盗走。王某发现戒指丢失后,在李某货车储物盒中找到并拿回了戒指,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谁知被告人李某竟“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的金戒指丢失且怀疑系被雇主王某所盗,自导自演了这一出贼喊捉贼的戏码。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被害人王某持有该枚戒指的购买凭证及照片。被告人李某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盗窃金戒指的行为。经认定,该枚戒指价值近四千元。
尽管被告人李某将戒指物归原主并取得被害人王某的谅解,但其藐视法律,采用“报假警”的方式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改变不了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被害人王某持有该枚戒指的购买凭证及照片。被告人李某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盗窃金戒指的行为。经认定,该枚戒指价值近四千元。
尽管被告人李某将戒指物归原主并取得被害人王某的谅解,但其藐视法律,采用“报假警”的方式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改变不了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